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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離婚或改用他種財產制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或因買賣(含交換)以外原因自他方取得不動產,嗣銷售該不動產

財政部令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4日 台財稅字第10304640200號 夫妻之一方因離婚或改用他種財產制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或因買賣(含交換)以外原因自他方取得不動產,嗣銷售該不動產,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計算持有期間時,准將他方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之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部  長 張盛和

《法院辦理訴訟事件多元化繳費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附件修正總說明(103.10.09 修正)》

司法院自九十六年十月起,於一、二審法院(除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連江地 方法院外)全面辦理多元化繳費便捷服務,提供民眾多管道之繳費方式,除了親臨法 院繳費、使用匯票郵寄法院外,增加金融機構臨櫃繳款、實體 ATM 轉帳及網路 ATM 轉帳之多元化繳費服務,方便民眾補繳司法規費,以貫徹司法便民之目標。嗣於九十 八年二月十六日將各級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納入適用範圍,九十八年七月一日新 增「便利商店代收」以利民眾就近繳款,一百年一月再將高雄少年法院納入適用範圍 。目前提供服務費別計有裁判費、聲請費、預納費(即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預納款) 、執行費、鑑定人證人旅費、罰金罰鍰(因故受裁處罰鍰)、民事旅費、少年教養費 、少年法代監護人罰鍰、民事旅費、民事強制執行案款等。 按民事訴訟採有償主義,訴訟進行所需費用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當事人負擔(民事 訴訟法第 94 之 1 條第 1 項)。法院於辦理民事事件時,依聲請或依職權提解關 係人到場辯論或訊問所生費用,屬同法第 77 條之 23 第 1 項規定之進行訴訟之必 要費用。家事訴訟(家事事件法第 51 條)與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法第 98 之 6 條 、第 100 條第 2 項)均適用之。 又依強制執行法第 3 條之 1 第 2 項規定,為防止抗拒或遇有其他必要之情形者 ,得請警察或有關機關協助。是協助執行之警察人員係替代法警執行公權力,其差旅 費屬執行之必要費用。 綜上,基於便民理念,爰將民事、家事、行政訴訟事件應預納之「提解費」,以及強 制執行事件應預納之「憲警旅費」納入本注意事項適用範圍。 本次修正要點:修正注意事項附件,新增「提解費」、「家事提解費」、「憲警旅費 」費用類別。

個人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修正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十二日生效

個人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修正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十二日生效 https://tw.money.yahoo.com/%E6%88%BF%E8%B2%B8%E8%BB%8A%E8%B2%B8%E5%B1%95%E5%BB%B6%E8%AE%8A%E7%82%BA6%E5%B9%B4-%E9%80%BE%E6%9C%9F%E9%81%95%E7%B4%84%E9%87%91%E4%B8%8D%E8%B6%85%E9%81%8E9%E6%9C%9F-235847238--finance.html

[土地參考資訊]中華民國103年11月10日 環署土字第1030093329A號公告臺中市大里區振坤段0001-0000及0002-0000地號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0日 環署土字第1030093329A號 主  旨:公告臺中市大里區振坤段0001-0000及0002-0000地號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場址名稱:臺中市大里區振坤段0001-0000及0002-0000地號。 二、場址地址:臺中市大里區仁美路138號。 三、場址地號:臺中市大里區振坤段0001-0000及0002-0000地號。 四、場址面積:共2555.32平方公尺。 五、場址座標:入口處座標為220620E,2666443N(TWD97)。 六、場址現況概述:三晃股份有限公司大里廠設廠使用中。 七、場址列管狀態:臺中市政府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規定於103年1月9日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依第16條規定於103年1月15日公告劃定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八、污染物及污染情形: (一) 污染物: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氯苯、1,4-二氯苯、苯、乙苯、順-1,2-二氯乙烯、四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乙烯。 (二) 污染情形:土壤之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地下水之氯苯、1,4-二氯苯、苯、乙苯、順-1,2-二氯乙烯、四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乙烯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 (三) 污染範圍:臺中市大里區振坤段0001-0000及0002-0000地號土地範圍內。 九、評估結果: (一) 土壤污染物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最高濃度(2,140 mg/kg)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2.14倍;地下水監測井檢出氯苯最高濃度(26.7 mg/L)超過管制標準26.7倍、1,4-二氯苯最高濃度16.1 mg/L超過管制標準21.5倍;苯最高濃度0.345 mg/L超過管制標準6.9倍;乙苯最高濃度20.2 mg/L超過管制標準2.9倍;順-1,2-二氯乙烯最高濃度1.96 mg/L超過管制標準2.8倍;四氯乙烯最高7.96 mg/L超過管制標準159.2倍;三氯乙烯最高5.19 mg/L超過管制標準103.8倍;氯乙烯最高0.163 mg/L超過管制標準8.15倍。場址污染影響潛勢評估總分(TOL)值為10,263.8/

財政部令:核釋「稅捐稽徵法」第11條之1規定以土地、房屋提供繳稅擔保或為稅捐保全標的之估價原則

財政部令 中華民國103年11月7日 台財稅字第10304589140號  一、 納稅義務人以土地、已辦妥建物所有權登記之房屋提供繳稅擔保或為稅捐保全標的時,土地按公告土地現值加2成、房屋按稅捐稽徵機關核計之房屋現值加2成估價。但納稅義務人主動提示下列足供認定該土地、房屋時價資料及證明文件,經稅捐稽徵機關查明屬實者,得予核實認定:  (一) 報章雜誌所載市場價格。  (二) 各直轄市、縣(市)同業間帳載房地之加權平均售價。  (三) 不動產估價師之估價資料。  (四) 銀行貸款評定之房屋及土地款價格。  (五) 大型仲介公司買賣資料扣除佣金加成估算之售價。  (六) 法院拍賣或國有財產署等出售公有房地之價格。  (七) 其他公允客觀之不動產時價資料。  (八) 時價資料同時有數種者,得以其平均數為時價。  二、 廢止本部83年1月26日台財稅第831581751號函及90年1月29日台財稅字第0900450443號函。  部  長 張盛和

墊繳遺產稅未向共同繼承人求償視同贈與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如有個別繼承人以其本身固有之財產先行墊繳遺產稅,未向其他共同繼承人求償者應視同贈與,依法核課贈與稅。又此類以贈與論案件如當事人未辦理申報而被查獲者,稽徵機關會先通知當事人於收到通知後10日內申報贈與稅,如逾限仍未申報,除補稅外,將依規定處以罰鍰。 該局近日查獲被繼承人甲君之遺產稅申報案件,繼承人為甲君之配偶乙君及子女4人,因個別繼承人乙君提領自己帳戶之存款,先行墊繳遺產稅,且無法提示其繳納之遺產稅,係由遺產總額中扣除之協議分割資料,而其他之共同繼承人(子女)亦無法提示其已另行償還之紀錄,乙君顯已無償免除其他繼承人(子女)應就遺產償還之義務,故應就該筆墊繳之遺產稅額扣除分割後實際繼承財產之差額3,000萬元,即乙君減少之財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款規定核課贈與稅。該局遂按規定通知乙君於期限內申報,並依法核定乙君贈與總額3,000萬元,補徵贈與稅額278萬元。 國稅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如有個別繼承人以其本身固有之財產先行墊繳遺產稅者,應就遺產扣除該筆墊繳稅款後再分割,就不會被視同贈與核課贈與稅,影響個人權益。另於收到10日內申報贈與稅通知後,請務必於期限內申報,以免因逾期未申報而遭補稅處罰。

財政部令:核釋「房屋稅條例」第11條規定,各地方政府重行評定房屋構造標準單價可自行決定適用原則

財政部令 中華民國103年11月5日 台財稅字第10304636460號 一、 參照房屋稅條例第6條、第9條至第11條及第24條等規定,房屋稅徵收率及徵收細則均由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自行訂(擬)定之規定,各地方政府評定房屋構造標準單價時,得視地方實際情形自行決定其適用原則。  二、 廢止本部99年2月26日台財稅字第09800596590號函。  部  長 張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