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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挺都更 4年補助184億

2010-10-05 工商時報 【記者潘羿菁/台北報導】  經建會昨日通過內政部營建署的「都市更新產業行動計畫」,政府預備從明年起,在4年內投入184.6億元補助都市更新、住戶自力更新、大樓拉皮維護以及老舊大樓重建等,都市更新所牽涉的規劃費與工程費用,政府補助上限達45%。  營建署提出「都市更新產業行動計畫」,執行期間從民100年起至民103年,行動計畫內容,除了將原本的鼓勵都市更新計畫納入之外,還推出整合150個社區自力實施都市更新事業、100件私有老舊公寓大廈整建與維護以及2萬戶老舊建物的重建,以及與機場捷運林口站附近的4,000戶合宜住宅興建。  關於住戶自力更新計畫,營建署官員說主要是因一般民眾與建商在掌握都市更新資訊相當不對稱,往往都是建商說的算,所以住戶自力更新部分,就是鼓勵民眾可主導更新,透過政府補助規劃費用,也促成都市更新商機。  另外在100件私有老舊公寓大廈的拉皮與維護,同樣也會給予一定的規劃費與工程費補助,最高補助上限為45%。  至於2萬戶老舊建物重建與4000戶合宜住宅興建,官員說為鼓勵民眾重建,政府將會給予建築容積獎勵,而在規劃設計階段,如果能導入綠建築手法或提高耐震性能、採用綠建材、提升建築自動化、運用綠色能源、改善無障礙環境及節能省水等機能,同樣也會給適度建築容積獎勵。  而4,000戶合宜住宅,營建署則會選定公有土地作興建,其建築材料比照民間建商,但價格卻可望低廉,避免投資客刻意轉手獲利,會要求5年內不得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