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 5月, 2008的文章

公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

一、 場址名稱:南昇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南昇加油站。 二、 場址地址:臺南縣仁德鄉仁愛村仁愛636號。 三、 場址地號:臺南縣仁德鄉牛稠子段226-1地號。 四、 場址面積:1,632平方公尺。 六、 場址現況概述:目前由南昇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經營南昇加油站,從事92無鉛、95無鉛、98無鉛汽油及高級柴油加油業務。 七、 場址列管狀態:臺南縣政府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1條規定,於96年11月26日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 八、 污染物及污染情形: (一) 污染物:土壤中苯、二甲苯及總石油碳氫化合物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地下水中苯及總酚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 (二) 污染範圍:臺南縣仁德鄉牛稠子段226-1地號土地範圍內。 (三) 初步評估結果: 1、 地下水中苯及總酚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其中苯濃度高達2.82 mg/L,為管制標準0.05 mg/L之56.4倍。 2、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計算總分P值為42.4分,達20以上。 3、 上述2點符合「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初步評估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2款規定。 九、 其他重要事項:本場址相關管制事項,仍應依臺南縣政府97年3月27日府環水字第0970068241A號公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之管制事項辦理。

近年面積最大 九份子重劃案啟動 預計於明年發包及施工

面積達一百公頃、比水交社重劃區大上兩倍的九份子市地重劃區,由於離市中心近,公共工程尚未動工,卻有建商搭便車推案。市府地政處即日起公告土地改良物補償清冊,補償金額六千多萬元,公共工程預計明年發包。 九份子市地重劃區雖然地處安南區,但其實與市中心區只隔一條鹽水溪,區位良好,尤其這是近年來市府最大的重劃區案,因此未演先轟動,甚至已有建商打出九份子重劃區名號推案,不過市府澄清,這只是臨近重劃區的區外土地。 地政處表示,目前正辦理九份子市地重劃區公共工程規劃設計作業,預計於明年發包及施工。即日起並公告重劃區內土地改良物補償清冊,本次公告補償金額總計約為六千三百七十九萬元,公告30日後民眾若沒有異議,補償費發價日期由6月16日至7月16日止,土地改良物自行拆遷日期為6月16日至10月15日止,倘若民眾對於市府公告內容有異議,需於公告期間以書面向市府提出陳情,逾期則不予受理。 公告補償土地改良物包含重劃區內建物、植被及水利、電力設施,清冊閱覽地點位於市政府九樓地政處市地重劃科。 另市府調查重劃區內待遷葬墳墓共105座,已完成遷葬及市府核發補償費數量為59座,總計領取遷葬費用為323萬元,倘民眾尚未辦理墳墓認領及起掘作業,請檢附戶籍謄本、認領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印章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向殯葬管理所辦理墳墓遷葬事宜。

建置「臺南縣多目標地籍圖資訊系統」

[決標標的名稱及數量摘要] 建置「臺南縣多目標地籍圖資訊系統」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是否受中央補助]否 [標的分類] 299【勞務類其它】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聯絡人(或單位)]地籍測量科林先生 [電話]06-6355308 [履約起迄日期] 民國97年05月06日 至 民國97年11月01日

0.65㎡地糾紛 敲牆還地喬不定

鹽水鎮民康洪和美與李姓男子發生房屋糾紛,康女訴請拆屋還地,台南高分院判決李姓男子應還地0.65平方公尺,因面積實在太小,要拆到剛好很困難,李姓男子要把整個牆壁空間送給康女,但康女拒絕接受不屬於她的土地,形成不得不拆的有趣現象。 台南地院民事執行處與地政人員昨天現場勘查,但與康女之間對拆除範圍喬不定,康洪和美說要再提告訴,確定應拆的範圍。 康洪和美指控李姓男子租人營業的房子,在興建時利用她的牆壁,興建侵占到她的土地,要求拆屋還地,經鹽水鎮調解委員會調解未果後,她向台南地院提起訴訟,一審判決李姓男子敗訴。康洪和美認為還地面積太小再上訴,台南高分院判決應還地0.65平方公尺確定,也創下該院判決還地面積最少的例子。 0.65平方公尺連半坪都不到,要拆到恰到好處難度很高,李姓男子在法庭表示要把整個牆壁送給康女,但康女強調多出的她不要,她只要屬於自己的土地。李姓男子送地不成,他雇人撬下部分牆壁,並認為應該已經超過0.65 平方公尺。 民事執行處人員昨天到現場勘查,以尺量面積及深度算出應該拆牆範圍,初步認為所拆除的深度夠,但康洪和美不同意,認為拆除點應該是從李姓男子的房子內拆,非從她的房子牆壁拆,到底該從哪裡拆,到場的書記官也喬不定,康女也拒絕簽名,並表示要提告訴,只好法庭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