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將在土城科學工業區旁結合安南區大型醫療機構,結合銀髮村安養理想,興建「土城醫療專區暨養生村」。衛生局表示,目前正進行都市計畫變更與整體建築規畫,希望在許添財市長任內完成相關計畫。 許添財曾經在南區提出示範銀髮村案子,卻受到灣裡喜樹地區民眾反對,他在去年底宣布放棄計畫,但是為了貫徹理想,很快由衛生局在安南區提出養生村規畫。 土城醫療專區暨養生村位於安明路四段與北汕尾大道之間,橫過1 等3號60米計畫道路,鹿耳門溪流過南邊,全部計畫區域廣達40公頃,未來將規畫醫療專區,包括大型醫療院所、護理之家、安寧病房等;並且有長生公園、集合住宅、透天住宅、生活機能中心、研發中心等區域。 許添財表示,目前這整個區域都是農業區,必須先進行都市計畫,最好條件是該區大多是市有地,不會有徵收阻力,未來設養生村可以提高土地經濟效用,而且不會鄰對近住戶產生衝擊。
財政部今日發布解釋令,明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以下簡稱特銷稅條例)第5條第1款及第2款規定所有權人或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持有房屋及其坐落基地,不包括持有骨灰(骸)存放設施在內。同時依特銷稅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公告同法條第2款規定之「非自願離職」出售新房地之情形。 財政部說明,為抑制不動產短期投機炒作,同時避免殃及無辜,特銷稅條例第5條訂有排除課稅規定,其中包括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1戶房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者。近期國稅局稽徵實務上個案之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除有1戶自住房地外,另有骨灰(骸)存放設施,而產生可否適用該排除規定之疑義,該部考量骨灰(骸)存放設施為放置已歿者骨灰之用,非可供居住,自非屬該條款規定範疇,爰發布令釋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1戶房地,不包括骨灰(骸)存放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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